【摘要】以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老挝、越南等东盟国家的宪法为研究对象,通过阐述这些国家的国体、政体、国家结构形式内容,对这些国家的立法主体和立法体制进行分析。
【关键词】
《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2015-11-11
《中外医疗》 2015-11-11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1
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2015-11-11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3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3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2
《山东科学》 2015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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